(795)涉案金额12亿“套路贷”同盟18个月出借“贷款”3万笔
日前,福建省福鼎市检察院分别以敲诈勒索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被告人温某龙、罗某福、郑某怀等35人提起公诉。
据悉,该案系福鼎市首例“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该犯罪集团在18个月内向数千人出借“贷款”3万余笔,被害人遍布全国各地,公安机关移送卷宗58册,扣押作案手机77台、作案电脑111台,涉案金额1.2亿元。
一封举报信
牵出30余人“套路贷”案件
2018年7月30日,福鼎市公安局接到一封举报信,称有网贷公司在办理顾客借贷业务过程中,存在故意垒高借款人债务,骗取贷款人财产,且网贷公司员工有进行软暴力催收的情况。
警方随即立案侦查,发现涉案的犯罪嫌疑人系财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涉案的财神投资咨询公司位于福鼎市太姥大道六楼,法定代表人为温某龙,非法经营小额贷款业务。
“他们每3秒就打一次我的电话,我接了,他们就挂掉,然后再打给我,多的时候,一天可以收到六七百个电话和八百多条带有各种平台验证码的短信,轰炸到我手机死机……”20岁的晓梅不堪被这家公司的员工催债自杀,后被抢救过来,回忆起被催债的情形,她至今愤恨不已。
2018年1月12日晚,因为快过年了,晓梅手头有点紧,就加了几个QQ号咨询借钱的事情,最终她决定向一家名叫昇信投资的网络借贷公司借款。截至同年1月17日,短短5天,晓梅前后共6次借款2.4万元,实际到手1.37万元,但网络“贷款”公司却以所谓“借一押一”作担保的方式,要求她签订总计达4.8万元的借款合同。其间,在向昇信投资公司借款中,因资金周转不过来,昇信公司介绍另一家与其有关联的财神网络借贷公司,以同样“借一押一”的方式放贷给晓梅以平债,恶意垒高债务。
在还款1.6万元后,晓梅无力按约定还款了。“那天,放贷公司又打电话让我去死,我直接就崩溃了,喝下了家里的农药……”
被害人郭某是一位残疾人,向网贷平台借款10万元,实际到手5.75万元,打了20万元的借条。郭某逾期未偿还债务后,放贷公司不仅威胁郭某,还打电话骚扰辱骂其父母、亲戚,把照片和墓碑PS在一起,彩信群发给他的家人、朋友。郭某的母亲因不忍压力和心疼儿子,一边照顾瘫痪在家的丈夫,一边用积蓄和退休金替儿子还了二十几万元的债。
软暴力何以蔓延到家人朋友?经过侦查发现,被害人并未直接提供手机通讯录联系人和通讯记录,但是,在借款资格审核时,贷款公司为保障借款人能支付高额利息、逾期费等,强行向被害人索取QQ同步助手账号密码、手机服务密码等个人信息。
经过福鼎市公安局侦查,同年8月31日,警方一举将温某龙等人抓获。
呼朋唤友
组建“套路贷”同盟呼朋唤友
2016年6月,温某龙伙同林某浩、朱某常、周某婷成立财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次年7月,4人又成立仟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通过“今借到”“有凭证”“借贷宝”等网络借条平台,经营网络小额“贷款”业务。
经查,温某龙等人的网络贷款业务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通过审核,便可快速放贷,以无抵押为诱饵,吸引借款人借款。通过虚假走账,约定“高低”阴阳两个借款协议,金额相差2倍,其中金额低的为实际借款,金额高的是小贷公司诱骗借款人签订的虚假借条。一旦借款人不能正常还款,小贷公司就按照金额高的借条,安排人员采取各种“软暴力”手段催讨高额的利息费、逾期费、续期费等债务。
“用点手段,来钱又快又多,你回去考虑考虑。”温某龙劝说拉拢其表兄郑某怀参与“套路贷”。2017年12月,郑某怀在其招揽下,伙同陈某等人成立昇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同月,罗某福等人成立万象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其中,温某龙通过技术股形式占昇信、万象公司各30%的股份。
财神、仟本、万象、昇信4家公司并无从事金融贷款行业资质,成立之初就是为了通过非法放贷获取非法利益,业务及模式相同,分为客服组、风控组、财务组、催收组,复制运用相同的网络平台。在被害人无法还款的情况下,4家通过互相介绍借款的方式“转单平账”或在本公司“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恶意垒高被害人的“债务”。运营中,4家公司前后招揽夏某源、许某玉等老乡及亲友近百人加入到“套路贷”公司中。
40余条补充侦查建议
引导侦查锁定电子证据
因案情复杂,影响大、涉案金额大,2018年12月20日,案件告破次日,福鼎市检察院立即成立了“套路贷”专案组,检察长靠前指挥,以分管副检察长为组长,抽调侦监、公诉4名员额检察官、3名检察官助理共8人办理该案。该院与公安机关建立了“一证一通报,三天一碰头”的提前介入机制,就该案定性展开充分探讨,共提出引导侦查意见40余条,制作指导性讯问提纲3次,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2018年12月20日至26日,公安机关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先后将温某龙等3个犯罪集团向福鼎市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专案组认为,该案最大的困难在于,涉及的被害人众多,遍布全国各地、涉案金额上亿元,取证困难。
如何才能更全面地收集固定证据?承办检察官从电子证据入手,引导公安机关及时提取本案被告人和被害人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和银行存取款录像等容易灭失的电子数据。此外,建议侦查机关寻找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提取的四家放贷公司系统数据进行司法鉴定。
最终,司法鉴定所提供了长达300余页的鉴定意见。其中,利用“横纵表格法”,梳理了该案近60卷案件材料、数百份银行流水账、数十张电子光盘、数百份供述,按照人员、行为、金额等项目逐一列明,共制作表格50余张,全面理清被告人和被害人的关系。
至此,这起“套路贷”案件错综复杂的关系及行为、数额的认定得到清晰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