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引发管理办法电玩游戏厅游艺行业大洗牌将至
今后,游戏厅在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时将被戴上“紧箍咒”。
11月20日,文旅部正式印发《游戏游艺设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办法》,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游戏机厅等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电子游戏设备(机)。
而且,游戏机等设备今后将不得含有宣扬赌博内容,比如具有或者变相具有押分、退分、退币、退钢珠,或者捕鱼机等以设置倍率形式以小博大等内容。
在业内看来,《办法》将在国内的游戏厅市场掀起一波监管风暴,尤其是涉及奖励性质、具有博弈色彩的设备设施将被严格控制,甚至禁止入市后,不少经营者将面临设施、人员配置等大调整的局面。
不过,北京商报记者也独家获悉,由于目前《办法》只是设立了粗线条的管理框架,仍有不少政策“留白”,因此未来相关部门可能还会针对市场上不同类型的相关娱乐场所和设施,进一步出台细化管理方案,而对于目前市场上不少无人或无专人管理的公众场所游戏游艺设备,如何落实监管确保政策实施效果,也还需要继续研究。
分类严管
根据《办法》,本次纳入管理的游戏游艺设备,主要分为电子游戏设备(机)和游艺娱乐设备两大类。据知情人士介绍,前者主要指的是游戏中常见的电子游戏机类的设备设施,而后者则涵盖抓娃娃机等更侧重娱乐性质的产品。
《办法》提出,今后,我国对于游戏游艺设备将采取分类管理的制度,其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体现民族精神、内容健康向上,具有运动体验、技能训练、益智教育、亲子互动等功能的游戏游艺设备将被鼓励研发生产;但存在安全隐患等情形的设备将禁止面向国内市场生产、进口、销售、经营,而且,游戏游艺设备不得含有宣扬赌博的内容。
具体来说,新政实施后,游戏厅中的设施不能触碰的内容“红线”包括:
具有或者变相具有押分、退分、退币、退钢珠等功能的;
捕鱼机等以设置倍率形式以小博大的;
老虎机、转盘机、跑马机等由系统自动决定游戏结果的;
以及含有其他宣扬赌博内容的。
按照《办法》规定,省级以上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结合实际,组建游戏游艺设备审核专家团队,为游戏游艺设备内容审核等服务。同时,游戏游艺设备生产企业和进口单位应当建立游戏游艺设备内容自审管理制度。
而且,为保障对游戏厅等场所对内部提供游戏机等设施内容的把控,《办法》明确,娱乐场所以及其他经营场所不得利用未经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内容审核、擅自实质性变更内容的游戏游艺设备从事经营活动。在其它经营场所设置游戏游艺设备从事经营活动的,须于经营前向场所所在地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备案。
此外,《办法》甚至还进一步提出,就连利用游戏机等设备进行有奖经营活动的游戏厅等经营场所,也应当报所在地县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备案奖品目录等相关信息。
新政的出台,引发了国内的游戏厅等经营商,以及制造、销售厂商等不小的震动。有专家直言,《办法》将有助于捋顺国内游戏游艺经营市场秩序,更强力地把控游戏厅等场所的设备内向未成年人输出的内容,但同时,不仅市场层面端恐迎来大洗牌,监管两端也需要面临多重挑战。
边界存模糊地带
“可以看出,《办法》对于游戏厅等整个相关产业链的管控有明显收紧的趋势。现在,整个行业内,带有博弈或类博弈奖励性质的设备设施还是不少的,以前对于未成年人的游玩时间、范围确实没有严格限制,而这类消费者也是游戏厅等场所的主要受众之一。”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中国文化和旅游产业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王兴斌表示。
就此,北京商报记者也前往了北京多个电玩俱乐部及相关场所进行了实地探访。调查中记者发现,目前不少电玩城、游戏厅类的场所中,仍然设有不少退币、以小博大类的游戏机,工作日前往这些场所游玩的消费者,也有相当比例都是未成年人。
以其中某一电玩俱乐部为例,北京商报记者初步统计,该俱乐部场内共有游戏机类设施不下百部,其中有约10台都具有直接返游戏币的功能。与此同时,这里还有10台左右的设备可以向玩家“返券”,拿到券后,消费者可以在兑币柜台凭券兑换琳琅满目数十种商品,但即使最低兑换门槛的奖品也需要1000张券左右。此外,《办法》中明令禁止的捕鱼机,也摆放在了该游戏厅中相对醒目的位置上,等待着前来游玩的消费者们。
虽然在走访时,记者发现单独来上述游戏厅中游玩的未成年人或与家长一同前来的并不在少数。
“可见,新政实施后,游戏厅等场所的经营者,有相当一部分都要面临更换设备、设施,甚至重新调整定位的局面。”王兴斌也提出,其实游戏机的奖励和赌博性质如何界定,是摆在监管层面前的一个巨大难题,在业界,这两者之间的边界本身就比较模糊。
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也表示,娱乐场所中完全禁止所有带有奖励色彩的游戏机,确实不太现实,毕竟成年人对于这类娱乐设施还是有需求的,关键还是如何管控未成年人不受赌博内容的诱导。
亟待分级细化
包括王兴斌、陈少峰在内,多位业内专家都告诉记者,《办法》应该只是一个粗线条的规定,针对纷繁复杂的游戏厅、游戏机市场来说,势必不能“一刀切”的管控,而需要更加细化、可操作的规定来引导各方向着更规范的方向发展。
上述专家表示,《办法》的出台,主要是为了与防止青少年沉迷游戏的相关规定形成配套,但具体什么样的场所和设备,必须在非国家法定节假日禁止向未成年人开发,哪些可以或者有条件的开发,可能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或者“官宣”解读,“目前市场上还是有一些娱乐场所设置的游戏机等设施,主要就是面对未成年人或低龄儿童的,非国家法定节假日是他们消费的重点时段,如果完全不分类地禁止,确实对市场会形成不小的影响。”
陈少峰还进一步提出,游戏厅可以引入分级制度,哪些类型的场所和设施,可以在哪些时间段开放给什么样的人群,确实需要通过管理细则进一步明确,“哪些设施必须由经营方雇人看管、确定消费者成年等,也都应该有具体规定。”陈少峰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中将近年来大热VR娱乐、抓娃娃机等设施和相关场所,也纳入了监管的范畴,明确规定,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制定适应儿童游艺娱乐场所、虚拟现实游艺娱乐场所、专营“抓娃娃机”等礼品类游艺娱乐场所发展的使用面积和消费者人均占有使用面积的最低标准。对此,王兴斌也表示,目前我国有不少地方的地铁、商场甚至街边空地都有集中摆放、设置的盲盒机、抓娃娃机、VR游戏机等设备设施,而且很多都采取了“无人看管扫码游玩”的方式经营,如果相关部门要对这些设施和场所进行监管,相关制度如何设计,也是一项难度不小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