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司法部发布驱逐新规30天内必须离境
发布日期:2022-04-19 17:00 点击次数:169
周日,菲律宾司法部发布新规,规定被勒令出境的外国人需在移民局作出决定后的30天内离境。
当日,菲律宾司法部副部长佩雷特在发给媒体的信息中宣布对移民局关于移民和移民相关问题的命令及决议,特别提到了该规定的新时间期限。
根据佩雷特所说,新规规定驱逐令必须在决定公布后30天内执行,他引用《行政法》第3册规定表示“驱逐令自颁布之日起30天后即应执行,除非总统撤销命令。”
新规于10月29日第23号通告颁布,并于11月6日公布,上周四即11月21日生效。司法部在本月早些时候对此早有暗示。
佩雷特指出,根据新规,上诉程序在收到决定,决议或命令的15天内向司法部长办公室提交并起算,此外,从提交此类通知开始,上诉人将有另外15天的时间提交上诉备忘录。
佩雷特说:,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可以因上诉悬而未决申请临时滞留。若命令公布30天内此类申请遭到拒绝或未被执行,被驱逐出境者必须离境。”
他表示,由于目前许多因上诉悬而未决不能被驱逐出境的人被拘留在移民局拘留所,这是本新规考虑因素之一,就是解决移民局拘留所爆满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