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账户给公司没想到被用来洗钱涉案资金逾亿元
现在生活中办一张银行卡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换了新工作新公司就有可能新办一张工资卡,慢慢的银行卡多了管理不过来了,那些用不到的银行卡去注销又嫌麻烦,就随手一丢不管了,像这样没注销的卡长期不用有可能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017年,陶某去朋友应某的投资公司上班,入职当天,应某要求陶某办理一张银行卡给公司用,陶某犹豫了下觉得没问题就去银行办理了一张卡,并用自己手机号开通了银行短信服务。
刚上班没多久,陶某的手机短信就提示银行卡收到36万元钱,十分钟后,这笔钱被取现,每个月这张卡的流水都达上千万元。后来陶某又到了公司的放贷部,这才明白公司是在利用自己的银行卡,用于接收P2P平台第三方平台的钱,公司在他的账户和公司其他账户之间进行转账。
近日,陶某被检察院以洗钱罪提起公诉,经审查发现,自开户到销户,仅仅一年的时间,陶某的账户涉及非法资金流转四千多次,涉案总金额达到1.1746亿余元。
为何仅仅是提供银行卡账户给公司使用,陶某并没有从中获利,依然被指控洗钱罪?
在中国刑法中规定,洗钱罪的行为方式之一就是提供资金账户,包括行为人将自己的合法账户提供给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的犯罪人使用,以及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的犯罪人在金融机构开立假账户。一旦定罪,那么陶某除了将没收违法所得,还可能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如果属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上以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提供账户给公司,没想到被用来洗钱,涉案资金逾亿元
三秀律师提醒您,不要出租或出借自己的金融账户,金融账户不仅是您进行交易的工具,也是国家反洗钱资金监测和经济犯罪案件调查的重要途径,犯罪分子有可能利用您的良好声誉和账户做掩护,进行洗钱和恐怖活动,因此一定不要出租或出借您的金融账户。
银行卡长期不用,一定要去银行注销,已经销户或者废弃不用的银行卡,也不要随意丢弃,要先剪卡将卡片芯片或磁条毁损。如果银行卡丢失,需要立即挂失,以免被犯罪分子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