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法”来临
彩票法列入“三类”立法项目,国内彩票立法终于站上起点。
到今年为止,我国彩票事业已经走过三十年头有余,围绕彩票市场的监管一直存在很多值得讨论的重要话题,彩票法正是其中之一。两会期间,曾有代表、委员建议就彩票进行立法。
时下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即将在北京召开。会议前夕,有相关部门对“2019年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情况如何?2020年又有哪些立法计划?”等问题做出回应,其中涉及到了彩票立法等重要事项。
回应:列入“三类”立法计划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介绍,2018年12月3日,常委会领导批示,要求就彩票立法问题进行研究。社会法室随后赴财政部、民政部、体育总局调研了解情况,并会同有关方面,进一步开展相关研究工作,具体做了6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研究分析近年来媒体曝光的彩票违法案件,充分听取研究机构、专家学者对彩票立法的意见建议;
二是认真梳理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制定彩票法的议案建议和提案;
三是整理研究现行法规规章相关规定,分析彩票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是根据全体会议确定的7个方面的重点问题,由各成员单位分别开展专题调研,并由社会法室、财政部条法司分别草拟立法建议稿;
五是对境外彩票立法进行研究,商请外交部、国务院港澳办协助提供20个国家和我国香港、澳门地区彩票立法情况;
六是赴河南、四川、江苏、广东等地调研,听取地方有关部门、彩票销售机构、代销者和购彩者对彩票立法的意见建议。
在以上基础上,社会法室汇总形成调研报告,建议将彩票法列入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并根据调研报告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彩票法草案(立法建议稿)》。2019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委员长会议原则通过的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已将彩票法列入三类立法项目。
几经提议后,彩票立法终于站在起点之上。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人大会议上通过的立法规划包含三类项目,第一类项目为: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第二类项目为: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第三类项目为: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
这意味着彩票法的正式颁布仍需研讨与时间。但郭林茂表示,目前彩票立法工作整体正在稳步推进。
彩票法呼声已久
关于正式出台一部“彩票法”的呼声由来已久。。。。。
一张小小的彩票,背后实际拥有着庞大的“彩民群体”。茶余饭后来一张,测一下当日运气,已成为不少人的习惯。然而,多年来,媒体曝光的彩票违法案件时有见诸报端。每逢这些时刻,都有“出台彩票法”的言论应声而起。
对此,业内普遍认为,2009年《彩票管理条例》正式实施、2012年有关部门再次颁布《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针对彩票管理,目前国内存有多项规定。但其皆属于行政法规,在立法层次上较低,使得有些时候无法成为执法依据。
比如像实践中存在的非法彩票问题,如果非法彩票的认定具有法律上的依据,行政执法部门就可以依法进行查处。
此外,还有关于“彩票销售者法律地位、公益金使用以及互联网彩票经营”等多方面行业行为都等待着明文条例的规范。所以,“彩票立法”是包括行业媒体、机构在内等不少从业者都在呼吁的。
迈向成熟
目前,世界上多数发达国家彩票都拥有较为成熟的彩票法律规定。美国各州都在不断完备和推出彩票法案。2019年在俄勒冈州一项关于居民对彩票机构看法的调查结果显示,当地居民对州彩票机构的满意度能够接近70%。
而尤以英国具备代表性,该国家彩票在英国的彩票法案大框架下进行政策制定、运营和监管。其依据的主要法案包括《1993年国家彩票法》、《1998年国家彩票法》、《2004年赛马投注和奥运彩票法》以及《2006年国家彩票法》。
整体来看,合理而完备的彩票法律管理规定,能够护航行业有序发展。国内“彩票立法提上议程”展现着机构、媒体及相关从业者对彩票事业可持续性健康发展的高度关注。这是国内彩票事业具备活力的体现。
相信齐心协力之下,国内彩票业将进一步迈向成熟阶段,未来会更加光明。
(DAR)